分别计算各月应缴纳增值税是多少?
若小张选择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则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由于按月和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存在差异,小张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是否可以从第二季度开始选择按季度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若小张的经营业务销售额超过了免征增值税标准,改为享受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征收率)是多少,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月: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月:不含税销售额11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10000×1%=1100(元)。
3月:不含税销售额13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500+(130000-50000)×1%=2300(元)。
假设选择按季度缴纳增值税,2023年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280000元(40000+110000+130000)<300000元,除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综上,2023年第一季度应缴纳增值税1500元。
不可以。理由: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征收率是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证据资料不得作为涉税鉴证依据的有( )。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鉴证依据:
(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选项B)
(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选项E)
(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选项C)
(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
(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纳税人拒不缴纳的,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可以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 )的罚款。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适用以一个季度为纳税申报期的是( )。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某中型企业2023年实际发生并取得合规票据的下列支出,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全额扣除的是( )。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某展销集团将本集团自用一幢展馆自2023年1月起投资于全资子公司家具展销中心,该展馆于2015年7月由展销集团以800万元购置,缴纳相关税费后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840万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折旧34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以资产评估的含税价格1325万元作为投资确认的公允价值,投资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已知展销集团及家具展销中心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展销集团以该展馆对外投资时,按要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确认的转让所得选择分4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要求:
展销集团投资时的转让所得应缴纳的增值税=(1325-800)÷(1+5%)×5%=25(万元)。
展销集团投资时的转让所得=1325-25-(840-340)=800(万元),分4年均匀确认,每年确认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2023年的投资计税基础是700万元(500+200)。2024年的投资计税基础是900万元(500+200×2)。2025年的投资计税基础是1100万元(500+200×3)。2026年的投资计税基础是1300万元(500+200×4)。
家具展销中心2023~2026年接受投资的展馆计税基础是1300(1325-25)万元。
展馆转到展销中心后,应交的房产税有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无变化。
理由:母公司以房产投资于已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房产的入账价值是公允价值,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发生变化,家具展销中心与展销集团计征房产税的房产余值不一样;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因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未发生变化,所以城镇土地使用税无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