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 A、D,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选项 B、C,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报酬;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练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题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1 倍正常工资+ 1 倍补偿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2018 年 8 月 5 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1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

(1)补偿期限:自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2021 年 3 月 1 日)至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共 1 个月;(2)工资基数:刘某每月工资 3 000 元;(3)设问方式:本题所问为“工资总额”,2 月工资总额= 1 倍正常工资 3 000 元,3 月工资总额= 1 倍正常工资+ 1 倍补偿工资= 6 000(元),因此 2 月和 3 月工资总额为 9 000 元。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选项 A);(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选项 B)。选项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选项 D,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 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2)本题中,2017 年 1 月 10 日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仲裁时效自 2017 年 1 月 10 日起1 年内有效,选项 B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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