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在简易程序进行中,允许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
选项B,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15日。
选项C,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D,只有基层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故一审程序中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均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选项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没有如刑法典、民法典那样系统、完整的行政法典。
选项C,行政法中往往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
选项D,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特别是以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具体规范,其稳定性相对较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选项C)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选项B、D)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A)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本题中,丁免除了甲应承担的1万元份额后,乙、丙对剩余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故丁可分别或共同请求乙、丙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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