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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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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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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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抵押权设立的日期是2023年6月23日。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2023年6月23日抵押合同生效,此时丙公司抵押权设立。
[要求2]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留置权为法定优先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本题中,丙公司设立的抵押权满足超级优先权的条件,优先于乙银行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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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魏某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陈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故陈某和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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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前者如以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为债务的,后者指履行费用大大超过实际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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