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250-25=22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减值额=225-180=45(万元)。

2022年江公司外部融资需求量=8000×20%×(50%-30%)-8 000×(1+20%)×10%×30%=32(万元)。

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原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应当于重分类日,按该工具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该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应付债券——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该工具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应付债券——永续债(利息调整)”等科目,按该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021年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420-420×6÷(1+2+3+4+5+6)×6÷12=360(万元),计税基础=420-420÷4×6÷12=367.5(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67.5-360)×25%=1.875(万元)。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江公司销售设备应确认收入=100×(P/A,10%,5)=379.08(万元)。
1月5日
借:长期应收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9.08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9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库存商品 120
年末
借:银行存款 113
贷:长期应收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79.08×10%)37.908
贷:财务费用 37.908
长江公司应确认的财务费用=280-250=30(万元)。
3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82.5
贷:其他应付款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
3月末、4月末、5月末、6月末、7月末,均需确认财务费用=(280-250)÷5=6(万元)。
借:财务费用 6
贷:其他应付款 6
7月31日
借:其他应付款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4
贷:银行存款 316.4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0.4×300×(1+13%)]13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0.4×300×(1-15%)]102
预计负债 (0.4×300×15%)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00×13%)15.6
借:应收退货成本 (0.3×300×15%)13.5
主营业务成本 [0.3×300×(1-15%)]76.5
贷:库存商品 (0.3×300)90
退货时
借:预计负债 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6×13%)1.87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4×36)3.6
银行存款 (0.4×36×1.13)16.272
借:库存商品 (0.3×36)10.8
主营业务成本 (13.5-10.8)2.7
贷:应收退货成本 13.5
不含税合同价款=90.4÷(1+13%)=80(万元),M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60÷(60+40)×80=48(万元);N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40÷(40+60)×80=32(万元)。
交付M商品时
借:合同资产 4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
贷:库存商品 38
交付N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
合同资产 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
贷:库存商品 28
销项税额=100×13%+32.5+(300×0.4-36×0.4)×13%+500×(1-10%)×13%+90.4÷(1+13%)×13%=128.128(万元)。
销售收入=379.08+(300-36)×0.4+500×(1-10%)+80=1 014.68(万元),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225÷1 014.68=2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