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选项A不当选;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和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不适用上述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选项B、C当选;非同一控制吸收合并免税条件下,被合并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选项D当选。

甲公司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5万元,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无余额,本期期末资产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计税基础为26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为1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该暂时性差异全部影响损益,并且除上述暂时性差异外无其他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甲公司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60)×25%-5]-[(150-120)×25%-0]=5-7.5=-2.5(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2024年度,甲公司支付工资薪金总额为125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外的其他因素,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甲公司2024年按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50×8%=100(万元),实际发生的90万元当期可扣除,2023年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本期可扣除10万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0×25%=2.5(万元),选项C正确。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4年1月5日,甲公司以增发市场价值为700万元的本企业普通股股票为对价购入乙公司100%净资产,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乙公司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分别为600万元和500万元。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交易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不考虑除所得税外的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购买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选项A,购买日乙公司考虑所得税影响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600-(600-500)×25%=575(万元);选项B,购买日确认商誉=700-575×100%=125(万元);选项C,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选项D,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差异对应资本公积而非所得税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