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算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B.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C.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 D.各级政府可以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选项A当选;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选项B当选;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选项C当选;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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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协议对入伙事项没有特别约定。2022年3月 ,乙公司拟成为甲企业有限合伙人。下列关于乙公司入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对入伙前甲企业的债务,乙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B.经张某和王某二人同意,乙公司可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
  • C.乙公司入伙后,不得自营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D.

    乙公司入伙后,不得参与选择承办甲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选项A当选;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选项B不当选;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不当选;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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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标的物设立担保物权的,视为同意购买
  • B.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的,出卖人有权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 C.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购买
  • D.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选项A当选。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无权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选项B不当选。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选项C不当选。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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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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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征收、征用行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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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1 年 10 月 1 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5 年,乙公司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 20 万元,在每 季度的第一天支付。合同对当事人的维修义务未作特别约定。同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 付合同期第一季度租金 2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10 日,乙公司发现租赁的办公楼漏水,遂要求甲公司予以修缮。由于甲公 司迟迟未予答复,办公楼漏水情况日益严重,2021 年 10 月 21 日,乙公司通知维修公司 上门维修,支付维修费 2 万元。2022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支付合同期第二季度租金时扣 除了 2 万元维修费,甲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为防止乙公司未来拖欠房租,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2022 年 1 月 4 日,甲公司与 乙公司签订浮动抵押合同,乙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用于担保甲公司每季度的房租债权。合同约定次日生效。1 月 6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 年 3 月 15 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按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产品。合同总价款为 15 万元。乙公司于次日将产品发送给丙公司,丙公司于 3 月 18 日支付 15 万元价款。2022 年 3 月 20 日,甲公司得知后将上述产品已经抵押并登 记的情况通知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在 4 月 2 日之前不要出售上述产品。遭到丙公司拒绝。 2022 年 4 月 1 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 20 万元的转账支票。 甲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才向支票上记载的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银行拒绝。甲公司 要求乙公司重新签发支票或者直接付款,乙公司认为因甲公司原因导致支票超过提示付 款期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2022 年 4 月 25 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办公楼买卖合同,将已经出租给乙公司的办公 楼以 3 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低于市场价格 500 万元。丁公司于 4 月 27 日支付价 款并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4 月 28 日,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将办公楼转让给丁公 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 的买卖合同无效。甲公司的小股东张某经调查发现:根据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签订 2 000 万元以上的合同需要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 办公楼买卖合同时仅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签字同意,并未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给公司造成了 500 万元的损失。2022 年 5 月 6 日,张某以李某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由,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票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公司在支付租金时有权扣除 2 万元维修费。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 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合同双方在对维修义务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应由出租人甲公司承担。甲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乙为此支付的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承担,有权在租金中扣除。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甲公司的抵押权设立日期为 1 月 5 日。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设立,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动产浮动抵押也属于动产抵押,双方约定合同 1 月 5 日生效,故此时抵押权设立。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在 4 月 2 日之前不要出售其从乙公司购买的产品。根据规定,动产抵押即使登记,亦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乙、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且以市场价格购买,符合“合理价款”的要求,产品也于 3 月 16 日发货交付,所以丙公司取得购买产品的所有权,且该产品上设置的抵押权消灭,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不出售这些产品。
[要求4]
答案解析:乙公司不再对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支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出票日起 10 日。未在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影响的是对前手的追索,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解除。本题中,出票日是 4 月 1 日,甲提示付款是 4 月 15 日,未在出票日起 10 日内提示付款,但这不影响出票人的票据责任,只是影响甲对前手的追索。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公司请求确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 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本题中,出租人甲公司在出卖房屋前未履行法定通知义务,通知承租人乙公司, 确实对其优先购买权造成侵害,乙公司可以据此主张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故乙公司的诉求法院不应支持。
[要求6]
答案解析:张某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 提出损害赔偿时,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张某应先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以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李某,只有当监事会接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张某才可以以自己名义提出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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