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C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选项D当选。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有:(1)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和采用净额法之间的转换。


下列各项关于企业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对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选项A当选。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调整资产账面价值,选项B当选。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选项C不当选。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选项D当选。

甲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甲公司2×21年5月收到下列各项政府补助款中,应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是( )。
企业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将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选项B当选;在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应当将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选项A、C、D不当选。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一项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计税基础为580万元,2×21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620万元,计税基础为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为( )万元。
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620-500)×25%=30(万元),选项C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25%,按净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21 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1 年 至 2022 年,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1 年 11 月 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450 万元购入一批商品,并已验收入库, 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2022 年 2 月 1 日,该批商品因火灾全部毁损。
资料二:2021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收到法院通知。由于未能按期履行销售合同被乙公 司起诉。2021 年 12 月 31 日,案件尚未判决,甲公司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为 75%,预计的 赔偿金额区间为 70 万元至 100 万元,且该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
资料三:2022 年 2 月 10 日,法院对乙公司起诉甲公司案件作出判决。甲公司被判赔偿 乙公司 90 万元,双方均表示不再上诉,当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支付赔款。 资料四:2022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决定以 公司 2021 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配送 0.5 元,共分派现金股利 2 500 万元。
其他资料:若涉及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应按税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报告年度的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判断:甲公司 2022 年 2 月 1 日商品毁损不属于 2021 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 事项。
理由:该事项在 2021 年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发生,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无 关,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属于日后非调整事项。
甲公司2x21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70+100)/2=85(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85
贷:预计负债 8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5
贷:所得税费用 21.25
判断:甲公司2x22年2月10日收到法院判决属于2×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借:预计负债 85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贷:其他应付款 90
借:其他应付款 90
贷:银行存款 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x25%)2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5
借:盈余公积 0.38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3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判断:甲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审议通过股利分配方案不属于 2021 年资产负 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理由: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并不存在,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 非调整事项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甲公司发生的内部交易中,影响甲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的有( )。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顺流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选项B、D不当选。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选项A、C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