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甲公司合并丙公司的合并类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说明理由。
编制甲公司购入丙公司80%股权的会计分录,并计算合并商誉。
计算甲公司2020年末按照权益法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并编制相关的抵销分录。
编制甲公司2020年末合并丙公司财务报表时与内部商品销售相关的抵销分录。
上述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在合并前,甲公司与乙公司和丙公司均无关联方关系。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9.6)9600
贷:股本1000
资本公积8600
合并商誉=9600-12000×80%=0(万元)。
甲公司2020年末按照权益法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9600+1500×80%+250×80%=11000(万元)
调整后丙公司所有者权益=12000+1500+250=13750(万元)
借:股本8000
资本公积1000
其他综合收益250
盈余公积(1000+150)1150
未分配利润——年末(2000+1500-150)3350
贷:长期股权投资11000
少数股东权益(13750×20%)2750
借:投资收益(1500×80%)1200
少数股东损益(1500×20%)300
未分配利润——年初2000
贷:提取盈余公积150
未分配利润——年末3350
借:营业收入1000
贷:营业成本1000
借:营业成本100
贷:存货[50×(5-3)]10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70
贷:资产减值损失[50×(5-3.6)]7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70)×25%]7.5
贷:所得税费用7.5
要注意区分下面情况: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顺流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①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营业收入[10170/(1+13%)]9000
贷:营业成本7500
固定资产——原价1500
借:少数股东权益337.5
贷:少数股东损益[1500×30%×(1-25%)]337.5
②多计提的折旧额抵销: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0
贷:管理费用(1500/5×6/12)150
借:少数股东损益 [(150×30%×(1-25%)]33.75
贷:少数股东权益33.75
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37.5
贷:所得税费用 [(1500-150)×25%]337.5
①年初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1500
贷:固定资产——原价1500
借:少数股东权益33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337.5
②多计提的折旧额抵销: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500/5×6/12)150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50×30%×(1-25%)]33.75
贷:少数股东权益33.75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0
贷:管理费用(1500/5)300
借:少数股东损益 [(300×30%×(1-25%)]67.5
贷:少数股东权益67.5
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37.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500-150)×25%]337.5
借:所得税费用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