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公司2021年自行研发新技术发生的支出进行会计处理,计算2021年12月31日所形成开发支出的计税基础,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对甲公司购入及持有乙公司股票进行会计处理,计算该金融资产在2021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编制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计算甲公司2021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针对该项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为: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400
——费用化支出280
贷:银行存款680
借:管理费用28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280
2021年12月31日开发支出的计税基础=400×175%=700(万元)。
甲公司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理由:自行研发无形资产产生的开发支出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的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5.5×20)110
贷:银行存款11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8×20-5.5×20)46
贷:其他综合收益46
该金融资产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56万元,计税基础为110万元,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6万元,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1.5万元(46×25%)。
借:其他综合收益11.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1.5
甲公司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3640-280×75%+(2000-9800×15%)=3960(万元);甲公司2021年应交所得税=3960×25%=990(万元);所得税费用=990-(2000-9800×15%)×25%=857.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57.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90

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取得某项机器设备,原价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处理时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和会计估计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相等。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18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2000-2000×2/10-(2000-2000×2/10)×2/10=1280(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2021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10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60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2021年按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0000×8%=800(万元),实际发生600万元当期可全额扣除,2020年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400万元(100/25%)在本期可扣除200万元(800-600),所以2021年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0(万元),选项D正确。

甲公司2021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35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会计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下列关于该经营亏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因为本期发生的未弥补亏损可以在未来五年内税前扣除,会减少甲公司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弥补亏损3500万元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此外,未弥补亏损会影响损益,所以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所得税费用。

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确认了15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32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24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万元。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因此甲公司2021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应列示的金额=240-15=22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0
借:其他综合收益32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2

下列各项中,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有( )。
对于行政性罚款支出,会计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但该差异仅影响发生当期,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属于永久性差异,因而不产生暂时性差异,选项D不应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