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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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选项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选项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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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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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县税务局作出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纳税人未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拒不申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罚款金额是其欠缴税款的3倍,是符合规定的(对纳税人不进行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为县税务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市税务局。
[要求3]
答案解析:李某按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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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选项E,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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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E,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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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多缴税款可以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甲公司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是2023年5月20日缴纳的,截止到2024年6月2日未超过3年,因此,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要求2]
答案解析: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此项行为属于征税行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属于必经复议的情形,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3]
答案解析:
复议机关为A市税务局的上级税务机关。
应从2024年6月11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要求4]
答案解析:复议机关应自受理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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