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各项所得,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

    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

  • B.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 C.

    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

  • D.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习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选项A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 A.

    张三因其所任职的公司依法破产,而从该公司取得一次性安置费免征个税

  • B.

    李四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C.

    王五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计征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可以扣除按比例实缴的住房公积金

  • D.

    赵六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对于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财产原值及合理费用有(  )。

  • A.

    有价证券的原值

  • B.

    建筑物的购进价格

  • C.

    机器设备的安装费

  • D.

    转让机器设备缴纳的印花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按税法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应将与其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予以扣除。故本题所有选项的内容符合税法的扣除规定。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外籍个人李某受某外国公司委派于2021年8月开始赴中国担任其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离开中国。该外籍个人李某2021年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 A.

    9月出席境内某经济论坛做主题发言取得的收入

  • B.

    因在中国任职而取得的由境外总公司发放的工资收入

  • C.

    10月将其拥有的境外房产出租给中国一公司驻该国常设机构取得的租金收入

  • D.

    11月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一境外公司在大陆的分支机构使用取得的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另有规定除外):(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选项AB);(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D);(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组合题]

中国公民张三是某A股上市公司高管,每月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20000元,另每月有地区津贴1800元、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500元;张三需负担其上小学的女儿的教育费用。2021年1~4月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从任职公司除了取得规定的工资和补贴外,还取得差旅费津贴2000元。

(2)2月张三出版一本管理学专著,取得稿酬36000元。

(3)2019年3月10日,任职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当日张三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股10.5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1.22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21年3月10日至9月10日,张三于2021年3月14日对全部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15.6元。

(4)4月张三将自己拥有住房中的一套,以不含增值税52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套住房是张三于2016年10月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当时购买价180万元。至2019年年底贷款已提前还清,累计支付住房贷款利息22.5万元,购买时支付的契税及过户相关费用16.5万元,本次转让过程中已经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外的税费合计18万元,上述税费均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凭证。

(其他相关资料: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张三选择由其一方在任职公司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属于不予征税的项目。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800-5000-1000=15800(元)

1月张三取得工资、津贴、补贴、补助等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5800×3%=474(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2月张三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0%)×70%×20%=4032(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确定股权激励收入:10000×(15.6-10.5)=51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权激励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月张三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1000×10%-2520=258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4月张三转让房产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20-180-22.5-16.5-18)×20%×10000=56600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张三年度终了后需要对综合所得做汇算清缴申报。

理由:张三除工资薪金之外,还取得稿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21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含“三险一金”)。

(2)1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不含工资)全部归李某所有,但是其每年应该上缴承包费20000元。李某每月可从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000元。当年招待所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

(3)3月李某将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000元。

(4)5月转让一套住房售价1200000元,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税费60000元,该房屋为4年前取得,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为850000元,支付其他税费2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在甲企业的工作年限为12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李某有两个小孩,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费附加,除上述收入外李某无其他所得)。

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得的一次补偿收入为96000元免交个人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5000+4000×12-20000-60000-12000×2=29000(元)。应纳税额=29000×5%=145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故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税费按次序包括: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

④税法规定的法定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850000+20000)-60000=270000(元)。应纳税额=270000×20%=540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