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下列各项中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的是(  )。
  • A.

    个体工商户为业主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 B.

    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

  • C.

    直接对台风受灾区的捐赠

  • D.

    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习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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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的有(  )。

  • A.

    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应按“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B.

    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 D.

    兼职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计算应纳税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取得的法律顾问费,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兼职律师从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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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B.

    按月发放通讯补贴收入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C.

    不按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收入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 D.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确定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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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有(  )。

  • A.

    取得境外所得

  • B.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 C.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 D.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选项C);(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选项B);(如取得经营所得)(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选项D);(4)取得境外所得(选项A);(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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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

    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

  • B.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

  • C.

    企业用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以外的雇员购买房屋

  • D.

    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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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21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含“三险一金”)。

(2)1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不含工资)全部归李某所有,但是其每年应该上缴承包费20000元。李某每月可从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000元。当年招待所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

(3)3月李某将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000元。

(4)5月转让一套住房售价1200000元,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税费60000元,该房屋为4年前取得,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为850000元,支付其他税费2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在甲企业的工作年限为12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李某有两个小孩,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费附加,除上述收入外李某无其他所得)。

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得的一次补偿收入为96000元免交个人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5000+4000×12-20000-60000-12000×2=29000(元)。应纳税额=29000×5%=145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故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税费按次序包括: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

④税法规定的法定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850000+20000)-60000=270000(元)。应纳税额=270000×20%=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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