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选项D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

拓展练习
(1)扣除项目合计=60 000(减除费用)+56 250(专项扣除)+2 000×12(独生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 500×12(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400×12(继续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63 050(元);(2)应纳税所得额=350 000-163 050=186 950(元);(3)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 920;(4)应纳税额=186 950×20%-16 920=20 470(元)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月)计征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5 000-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00-由纳税人负担的不超过800元的维修费0]×(1-20%)。王某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王某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应当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偶然所得应全额计税,没有任何扣除,因此王某发生的领奖交通费支出不得扣除;(3)直接捐赠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选项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债券利息无免税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600元(3 000×20%);(2)选项B: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3)选项C:个人取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4)选项D: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限售股)转让所得,暂不(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题目未交待是否为限售股时,视为非限售股处理)。

选项A、B:属于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包括:(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选项 D);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选项 A);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选项 B)。选项 C,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出票时记载则票据丧失流通性,背书时记载属于禁转背书。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