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2026年《经济法基础》模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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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选项D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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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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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包括:(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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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452元”不需要减除,选项C、D排除。(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甲餐具生产厂收购原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35 200元)×10%,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1月3日)。
[要求3]
答案解析:
(1)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B、D错误。(2)“113 000元”为含税货款,“3 390元”亦为含税金额,均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39 900+17 100)÷(1-5%)=60 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0 000×5%=3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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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确定失信主体的依据;选项D,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 万元”以上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属于确定失信主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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