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提供的下列服务中,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是( )。
甲公司当月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运输车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甲公司当月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是( )。
-
A、
取得存款利息1 750元
-
B、
无偿为关联企业丙公司提供仓储服务
-
C、
将资金贷与关联企业丙公司使用取得利息150 000元
-
D、
获得保险赔付20 000元

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是9%,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并入销售额,价款和包装费均为含税价,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再乘税率。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2 180 000+10 900)÷(1+9%)×9%=180 900(元)。
(1)“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②动漫产品的设计、制作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选项A、C)。④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项B)。⑤“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本题中,9月2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赁费,因此9月20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包括:①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②存款利息。③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④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⑥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⑦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甲公司为一家纺织生产企业,2024年1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与某银行借款4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6%;3月又向其供应商借款800万元,期限半年,支付利息32万元,上述借款均用于经营周转,该企业无其他借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准予扣除,为400×6%÷2=12(万元);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向供应商的借款,在6%以内的可以扣除,为800×6%÷2=24(万元),该企业当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12+24=36(万元)。

甲酒厂受托为乙酒店加工5吨粮食白酒。乙酒店提供原材料成本250 000元,甲酒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0 000元,甲酒厂同类白酒不含增值税售价60 000元/吨。已知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1吨=1 000千克,计算甲酒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白酒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其中甲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额中的销售额应按同类白酒销售额确定。

下列各类居民企业取得的2025年收入,可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选项B,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适用税率15%。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选项C,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居民企业法定税率25%。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的,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 )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2024年7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金额为25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作为票据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20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欲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票据未经承兑,因此,被保证人为甲公司。
票据上的第一背书人为收款人。
根据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本题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时未记载背书日期,所以视为到期日前背书。
商业汇票中,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行使。本题中,戊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被丙公司拒绝承兑,戊公司应当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0日之前向乙公司追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