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亿元,约定以甲公司所有的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甲公司又在该土地上新建了一幢写字楼,但尚未竣工。甲公司到期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写字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B.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不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新增的写字楼
  • C.写字楼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 D.写字楼使用了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本题来源:第四节 担保物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不当选;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写字楼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写字楼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选项D不当选。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但土地上的新增建筑物不作为抵押财产。

【知识链接】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的关系

(1)地上已有建筑物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以建筑物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尚未建成建筑物的 房地整体处分(拍卖),但建筑物拍卖所得价款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效力仅及于建 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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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在最高额抵押中,若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选项B当选。

【知识链接】

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①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 2 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③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⑤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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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公司提供生产设备为该笔借款设定抵押权,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到期不偿还借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乙银行应先就丙公司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 B.

    乙银行应同时请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

  • C.

    乙银行可以先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

    乙银行应先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提供物保、丁公司提供人保,因此,乙银行可以在“人保”和“物保”中选择,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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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财产中,可以设立抵押权的有(  )。

  • A.

    生产设备

  • B.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 C.

    海域使用权

  • D.

    土地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选项A、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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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对于其他类型的权利,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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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因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按照登记无法确定清偿顺序;而丙与丁签订质押合同后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按照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选项A当选。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关于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总结:


同一财产上有两个以上的抵押权

登记(登记顺序)>未登记>债权比例

抵押权vs质权

登记、交付的时间顺序

留置权vs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超级优先权:

①留置权>价款债权抵押权>浮动抵押②价款债权抵押权>其他担保物权

(1)下列债权人在交付后10日内办理登记的:①设定抵押权或所有权保留的出卖人;②提供融资的债权人;③融资租赁的出租人。

(2)同一动产上多个价款优先权的,按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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