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种条款称为“流押条款”。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流押条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本题表述错误。

拓展练习
选项B、C不当选;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写字楼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写字楼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选项D不当选。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但土地上的新增建筑物不作为抵押财产。
【知识链接】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的关系
(1)地上已有建筑物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以建筑物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尚未建成建筑物的 房地整体处分(拍卖),但建筑物拍卖所得价款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效力仅及于建 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规定,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其中,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为物的担保。选项D当选。

在最高额抵押中,若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选项B当选。
【知识链接】
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①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 2 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③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④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⑤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乙可受偿8000×(6000/10000)=4800(元);丙可受偿8000×(4000/10000)=3200(元)。选项B当选。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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