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3年5月1日,深圳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200吨钢材,总价为4000万;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10日内付款。双方未约定货物交货地点。由于生产运转需求,5月15日,甲公司以其厂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范围。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在买卖合同中对于交付地点未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要求2]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要求3]
丁公司的保证范围如何确定?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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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要求2]
答案解析: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根据规定,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要求3]
答案解析: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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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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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C、D不当选;(2)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款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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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由于山洪是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选项B当选;(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本题中,乙已经收取了运费,因此甲可以要求返还,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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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出卖人按照约定未支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卖人按照约定未支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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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丙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影响甲对该房的租用。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要求2]
答案解析:甲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案中乙愿意以3万元价格卖给甲,但甲过了1个月都未进行回复,视为甲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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