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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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A中,订立书面合同,租赁期限也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属于定期租赁合同,当选。B、C、D选项均属于不定期租赁,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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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B: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3)选项C: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出卖人依约代办托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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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本题中,房屋为不动产,自登记时房屋所有权转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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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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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检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上述“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在两年期间过后才提出质量不符合约定,人民法院不再支持。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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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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