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甲、乙都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丙无法辨别变造前还是变造后,视同变造前签章,因此甲、乙、丙对变造之前的金额承担责任,丁是在变造后签章,对变造后的金额承担责任,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票据的变造
票据变造 | 界定 |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 |
责任 | 在变造之前签章 | 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 | |
在变造之后签章 | 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 | ||
无法辨别 | 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年以来,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持股8%的股东陈某于2024年3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购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并于2024年7月5日以均价每股15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2)2024年5月,董事王某将所持甲公司股份800股全部卖出。
(3)董事张某于2024年10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4年12月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2万股全部卖出。
(4)2024年4月15日,甲公司发布年度报告,董事李某于3月18日买入股票5000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 15 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 外,选项 A 不当选;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选项 B 不当选;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 要约,选项 C 当选,选项 D 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