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1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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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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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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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要约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其生效时间采取“到达主义”。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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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选项 A 不当选;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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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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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要求2]
答案解析:
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纸质商业汇票的背书人(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乙公司)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戊公司)。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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