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某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了粉饰业绩,指使会计人员通过伪造经济合同,推迟费用报销入账等手段,虚增利润500多万元,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该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 B.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C.该企业的相关会计人员应当对该事件负全责
  • D.该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该事件负全责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选项CD 所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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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经济法基础》真题(最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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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 A.战争
  • B.洪水
  • C.地震
  • D.直播带货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都属于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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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    )
  • A.
  • B.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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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
  • A.
  • B.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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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和仓储服务,2019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 18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费10 900元。

(2)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1 200元。

(3)提供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82 400元。

(4)出租一处闲置仓库,取得含增值税租金52 500元。该仓库系甲公司2006年购入。

(5)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出租1辆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运输车辆,9月16日签订有形动产租赁合同,租期3个月。9月2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赁费,9月23日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28日向乙公司交付出租的运输车辆。

(6)将资金贷与关联企业丙公司使用,取得利息150 000元。

(7)无偿为关联企业丙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同类仓储服务含增值税价款1 090元。

(8)因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获得保险赔付20 000元。

(9)取得存款利息1 750元。

已知:销售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是9%,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并入销售额,价款和包装费均为含税价,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再乘税率。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2 180 000+10 900)÷(1+9%)×9%=180 9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应税行为: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动漫产品的设计、制作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选项AC)。

④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项B)。

⑤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

[要求3]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本题中,9月2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赁费,因此9月20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包括:①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 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②存款利息。③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④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⑥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⑦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纳税人销售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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