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合并编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及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事项(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
贷:应收账款2260
借:库存商品1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成本1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1800)×25%]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
借:坏账准备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
事项(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400×(1-60%)]160
贷:坏账准备1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5%)4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40
事项(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成本100
贷:累计折旧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25%)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5
将以上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结转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方余额=(2000-1800-50-80+20)+(160-40)+(100-25)=285(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56.5
盈余公积(285×10%)28.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85
甲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于2024年3月20日批准对外报出,该公司于2024年发生的下列交易事项中,应作为2023年调整事项处理的有( )。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也无须在附注中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