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当事人对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 B.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也应当经过立案阶段
  • C.当事人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均有权申请听证
  • D.财政部门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
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C,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案件,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适用听证程序。只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申请,才可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立案是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开始,不是简易程序的必经阶段。选项D,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收养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 A.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 B.收养人应当年满40周岁
  • C.配偶一方可以独自收养子女
  • D.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年子女送养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选项B,收养人应当年满30周岁。选项C,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选项D,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请求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 A.90日
  • B.1年
  • C.5年
  • D.60日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有关禁止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禁止令的期限必须与管制的期限相同
  • B.禁止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C.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宣布禁止令
  • D.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执行禁止令的活动进行监督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的期限,但不得少于3个月;选项B、D,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组合题]

(一)

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婚后居住房。同年5月,乙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甲为该房屋装修花费3万元。2002年10月8日,乙为投资获取收益,将其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30万元在当地购置1套公寓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3年7月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2003年8月乙将所购公寓房出租。2004年7月甲乙的女儿丙出生。2020年5月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抚养丙并请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
(1)甲乙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书面约定;
(2)甲乙共有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25万元是2019年乙因车祸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
(3)2002年8月,乙为购买股票,以个人名义向丁借款10万元未还。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E,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甲乙补办婚姻登记后,其婚姻效力可自甲达到法定婚龄即2003年4月3日起算。故2002年4月3日至2003年4月3日甲乙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夫妻间权利和义务)。选项B,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选项C,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选项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考生应注意本选项强调的是“举办婚礼时”,如果是站在事后去看待,则适用“当事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租金作为法定孳息,属于个人财产。选项B,该公寓房系乙在婚姻有效前取得,因此属于个人财产。选项C,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选项D,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选项E,鉴于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因此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乙可为甲在其住宅上设定居住权;选项B,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选项C,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选项D,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选项E,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选项B,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选项C,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由乙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D,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选项E,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五)

2019年7月,三江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丙公司2018年度涉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为了使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贸易顺利进行,指使公司财务人员给丁公司虚开税额为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避免由此产生纳税义务,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丙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购进钢材名义从甲公司、乙公司共计购买虚开税额为16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4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600多万)已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稽查局还发现丙公司使用的发票量和取得的最高开票额度与其公司规模不匹配。经调查发现,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
2019年12月,三江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审理,根据稽查局所查事实,决定以丙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由将案件移送该市公安机关,将贾某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三江市监察委员会。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C和E,甲公司、乙公司共计虚开税额为16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B、D,丙公司财务人员给丁公司虚开税额为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丙公司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选项A表述贾某及家属,应该是正确的,因为只要是“或”就满足要求了)。选项B,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调查人员采取讯问等措施,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2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选项C、D,国家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选项E,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要求3]
答案解析: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票发售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的,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实施数罪并罚。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C和D,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选项E,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