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审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税务行政复议审查既涉及合法性审查,也涉及适当性审查
  • B.税务行政复议审查既涉及事实审,也涉及法律审
  • C.税务行政复议审查的依据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包括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
  • D.税务行政复议一律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不采用听证的方式
  • E.重大、疑难税务行政案件的复议审查,可以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成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建议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选项AB: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及设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之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选项C: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判断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标准就是复议审查的依据,包括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和合法有效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选项E: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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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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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 A.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行为
  • B.层报、咨询、论证等过程性行政行为
  • C.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行为
  • D.税务行政指导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不限于):(1)行政处罚告知行为尚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A)。(2)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选项B)。(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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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2017年5月10日,甲借用乙的自行车,双方约定借期1个月。5月19日,甲决定买下该自行车,于是发微信告知乙。5月20日,乙回复同意。5月25日,甲将自行车款通过微信支付给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甲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的时间是(  )。
  • A.5月19日
  • B.5月20日
  • C.5月25日
  • D.5月10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简易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之前,受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则物权变动自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订立的以物权变动为内容的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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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连带之债的特征之一是(  )。
  • A.债权人之间约定按照份额享有权利
  • B.债权人可以依法或依约请求任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 C.各债务人仅负有履行部分债务的义务
  • D.债务人之间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连带之债是指个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为全部债务的履行,各债务人均负有为全部履行的义务。选项ACD:按份之债是指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标的可分,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按份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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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及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 B.合伙人一律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C.合伙人可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 D.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 E.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选项A: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是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而是一种基于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关系。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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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E: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选项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已经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E: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是对无权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为的占有。乙通过和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选项B: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他主占有,指不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如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乙作为房屋买受人,占有状态为自主占有。选项C: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乙已经入住该房屋,所以属于直接占有。选项D: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甲仅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所以乙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要求3]
答案解析:所有权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甲将房屋过户给丙,丙取得所有权,甲的所有权相对消灭,选项A错误。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受人自出卖人处受让标的物所有权。丙和丁都是基于买卖合同而为的登记取得所有权,都属于继受取得,选项BC正确。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房屋的占有属于基于债权的有权占有;而戊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乙基于债权的占有不能对抗戊的所有权,戊可以请求乙腾退房屋,选项D正确。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自2017年2月3号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E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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