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税务师事务所可采取的组织形式有(  )。
  • A.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 B.个体工商户制税务师事务所
  • C.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 D.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
  • E.股份公司制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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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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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税务师在纳税审核中发现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或多计费用的情况时,调账时应(  )。
  • A.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B.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C.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D.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或多计费用,则少计了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当调增利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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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销售一栋“营改增”前外购的房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会计核算的借方科目应该是(  )。
  • A.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 B.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 C.应交税费——已交税金
  • 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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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况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有(  )。
  •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的
  • B.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 C.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以后发现该税务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的
  • D.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 E.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以后发现该税务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以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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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某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行业。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在享受加速折旧政策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若该企业购进设备价款是450万元,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 B.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折旧
  • C.若该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购进的非电子生产设备价款为650万元,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 D.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50%
  • E.若该企业购买的是价值10000元的办公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选项C,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选项D,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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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根据现行政策,有些经营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请写出其中4类业务及应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的经营业务主要有(任意4个即可):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即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支付机构预付卡,即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7)个人保险代理人等汇总代开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比照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备注栏备注相应的汇总代开字样。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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