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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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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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选项B、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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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破产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同债务人和解。
选项B,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而非中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选项C,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选项D,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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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选项C,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
选项D,债权人无权提出和解申请;债务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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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和解程序中可正常行使权利。在重整期间暂停行使,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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