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股份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1000万元的巨额亏损。为此,公司于2024年6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下列关于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做法和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

    董事长王某无权决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

  • B.

    2024年5月22日,甲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C.

    鉴于总经理高某对投资决策失误负有责任,会议表决通过了更换总经理的决议

  • D.

    为了挽救公司,会议讨论了与乙公司合并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表示赞同,会议形成决议

  • E.

    甲公司在所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强调,为了提高会议效率,由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参加会议,小股东不参加

本题来源:第四~五节 公司运行、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董事会(而非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选项B,一般情况下,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选项D,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E,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任何人无权剥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
  • 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得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依法应当经公司全部股东同意
  • D.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从而取得股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选项C,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股份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B.

    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原任职公司股份

  • C.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可以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 D.

    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并非完全不得转让。

选项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选项C,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合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 B.

    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 C.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

  • D.

    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公司合并,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C、D,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下列职权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   
  • A.修改公司章程
  • B.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 C.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并不是股东会的职权。注意掌握公司不同组织机构的职权;所以选项B当选。

股东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对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B,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E,甲、丙违约出资,各自承担违约责任,不可“直接”丧失股东资格。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选项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E,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D,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主体限于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和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选项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选项C,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E,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点此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