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股东诉讼及事由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认为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 B.认为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 C.认为公司高管执行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D.认为公司高管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须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情况紧急除外
本题来源:第三节 公司股东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B,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选项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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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选项D)、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在本题中,选项A、B、C难以用货币估价,不具有可转让性,不能作为股东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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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是(  )。
  • A.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 B.公司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
  • C.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D.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选项B,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需要先找监事会;“监事”侵犯公司利益,需要先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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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股权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经董事会批准
  • B.有限责任公司若发生股权转让,应相应修改股东名册
  •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选项B正确。

(2)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 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正确,选项A、D、E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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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有(  )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A.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 B.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 C.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 E.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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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 B.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 C.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D.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 E.大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A、E)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B),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经清算(选项C)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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