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选项A、B、C、D,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①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选项E,属于“协议离婚”应当符合的条件。

拓展练习
(1)本题为胁迫婚姻,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选项A、B不当选。
(2)本题不具有无效婚姻的情形,陈某无权主张该婚姻无效。所以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1)选项A、B,在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债务)归个人所有。本题要注意:2002年10月,甲乙并没有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租金作为法定孳息,且在2003年8月乙将所购公寓房出租时,将房屋委托给专业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打理,乙收取租金,夫妻双方未参与任何与租赁相关的事务,故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属于乙的个人财产。(2)选项C,同理,债务是在同居关系发生期间,故为个人债务。(3)选项D,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一方的个人财产。(4)选项E,鉴于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因此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选项A,张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适用可撤销婚姻规则。婚姻成立需登记,未登记的自始无效。
选项B,赵某伪造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欺诈,财产欺诈不构成婚姻撤销事由。王某可主张离婚或财产赔偿,但不得主张撤销婚姻。
选项C,孙某未满20周岁(女性法定婚龄为20周岁),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无需撤销。
选项D,李某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事由。张某在发现后1年内提出撤销请求,符合撤销权行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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