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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借:应收账款4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
-
B、
借:销售费用36000
贷:银行存款36000
-
C、
借:销售费用137820
贷:应收账款137820
-
D、
借:主营业务成本138720
贷:发出商品138720

支付增值税税额为6240元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烟丝收回后30%用于直接销售,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相应的消费税税额计入成本,金额=400000×30%=120000(元)。另70%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卷烟,相应的消费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金额=400000×70%=280000(元)。
收到代销清单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4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
借:销售费用36000
贷:应收账款3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38720
贷:发出商品138720
借:税金及附加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




选项A,计入税金及附加;
选项B,计入投资收益;
选项C,计入到车辆成本;
选项D,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的被盗、霉烂变质等需要进项税额转出,选项D、E当选;
营改增后,在建厂房领用外购原材料,相关增值税应不需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选项C不当选;
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A、B不当选。
注意: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