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技术转让所得600万元中,只有(600-500)×50%=5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计算会计利润的过程中,已经加上了技术转让所得的600万元,税法认为只有50万元需要纳税,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 000-600+50=2 450(万元);(3)2023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 450×25%=612.5(万元)。
【夺分锦囊】
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选项A,在境外成立,若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也是属于居民企业,不当选。选项B,在境内成立即属于居民企业,不当选。选项C,虽然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因此属于居民企业,不当选。选项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即属于非居民企业,当选。
【夺分锦囊】
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2)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以下条件均满足):
(1)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2)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的企业。
【注意】机构、场所≠实际管理机构。

(1)业务招待费:
限额①: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 000×60%=3 000(元);
限额②: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272 000×5‰=1 360(元);
限额①>限额②,因此业务招待费按照1 360元扣除;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本年发生额及上年结转额合计=30 000+10 000+10 000=50 000(元);
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272 000×15%=40 800(元);
发生额(50 000元)>限额(40 800元),因此只能按照限额40 800元扣除;
(3)综上,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40 800+1 360=42 160(元)。
【夺分锦囊】
1.业务招待费:
双限额标准: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
1.上年结转的广告费需要并入发生额中一起与限额比较;
2.注意5‰→千分之五。

选项A,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企业所得税本身不得扣除。选项C,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不得在税前扣除,但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计入资产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选项B、D,计入当期损益,准予当期在税前扣除。
【夺分锦囊】
税金的扣除


选项A,属于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选项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选项C,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选项D,为董事会成员支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夺分锦囊】
取得不同类型收入的确认时间:
1.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照合同约定应付相关款项的日期确认;
2.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宣告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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