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单位和个人,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
“多证合一”改革之外的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选项B)、社会组织(选项D)、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应当依法和税务总局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多证合一”改革之内的,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企业(选项A)、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项E)、个体工商户(选项C)及其他组织无须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其领取的证件作为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综上所述,选项B、D当选。选项A、C、E不当选。

下列关于发票领用、发票开具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D,自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
(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E)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②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综上所述,选项A、B、C、E属于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当选。选项D不属于直接判定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