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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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销项税额=800×9%+120÷(1+13%)×13%=72+13.81=85.81(万元); 进项税额=68+10×9%=68.9(万元); 应纳增值税=85.81-68.9=16.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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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不得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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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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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销项税额 =5000× 500× 80%× 13%=2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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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允许加计扣除,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时,凭票据实抵扣或以9%扣除率计算抵扣;生产领用农产品当期,根据领用的农产品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纳增值税=50000×13%-40000×3÷5×(9%+1%)=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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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饰品取得实际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6万元不影响缴税。另外分期收款不论实际收回多少金额,均按合同规定日期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300×50%×13%+(200+50)÷(1+13%)×13%-23.4=19.5+28.76-23.4=24.86(万元)。本题的一个易错点是,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但前面是实际收入50万元=销售收入-旧货作价6万元,所以以旧换新是按照50万元作为含税收入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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