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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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允许加计扣除,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时,凭票据实抵扣或以9%扣除率计算抵扣;生产领用农产品当期,根据领用的农产品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纳增值税=50000×13%-40000×3÷5×(9%+1%)=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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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不得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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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进单价÷(1+9%)×9%=90÷(1-5%)×40÷(1+9%)×9%=31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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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13000×(300000-100000)÷300000=86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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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销项税额=800×9%+120÷(1+13%)×13%=72+13.81=85.81(万元); 进项税额=68+10×9%=68.9(万元); 应纳增值税=85.81-68.9=16.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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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首饰店应纳增值税=1200÷(1+13%)×13%=138.05(元)
业务(1)首饰店应纳消费税=1200÷(1+13%)×5%=53.10(元)
业务(1)首饰店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138.05+53.10=191.15(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张三应缴纳增值税0元。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根据资料(3)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1000000÷12=83333.33(元),未超过10万元,故张三出租商铺应纳增值税为0元。
【解题思路】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不含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増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4)应纳增值税=10000000÷(1+5%)×5%=476190.48(元)。
[要求5]
答案解析:铁路公司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420×10%÷(1+6%)×6%=2.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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