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节 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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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依法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选项A)。 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买受人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在合同履行中依法履行义务者,其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选项B);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违反约定义务的,其上述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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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债权人(乙公司)已知债务人(甲公司)有被申请破产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购买10万元货物)的,不得抵销,选项B当选。甲公司欠乙公司的租金,乙公司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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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支付的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属于对价行为,不能撤销。
【提示】在可撤销期内,债务人对原来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务事后补充设置担保或者对已设置财产担保的债务追加担保的, 可撤销;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财产担保的,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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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2)选项B: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止抵销;(3)选项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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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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