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节 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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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依法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选项A)。 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买受人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在合同履行中依法履行义务者,其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选项B);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违反约定义务的,其上述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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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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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自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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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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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选项C当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选项A、B、D属于破产费用,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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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选项AC),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选项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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