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甲公司当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30 000×5=15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拓展练习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国有、集体土地均征税);农村土地(选项A)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4)该火电厂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3)×1.5=115.5(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特殊规定(部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甲企业占比3/5的面积,乙企业占比2/5的面积,因此甲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 500×3/5×5=4 500(元),乙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 500×2/5×5=3 000(元)。
【知识点拓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①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选项A、B、C,均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项目。选项D,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办公用地,照章征收。
【知识点拓展】
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 国家机关 、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 公园 、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 市政街道 、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丙公司2026年5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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