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选项B),其中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选项A)和任意盈余公积(选项C)。选项D,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属于留存收益。
【知识点拓展】
①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②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选项ABC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知识点拓展】
逐步结转分步法与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对比: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材料物资的入账价值,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知识点拓展】
企业接受投资的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知识点拓展】
1.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2.合同履约成本:
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若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采用计划成本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将生产车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按计划单位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之间的差额计入( )。
计划成本分配法的特点是辅助生产为各受益单位提供的劳务或产品,都按劳务或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进行分配,辅助生产车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按计划单位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之间的差额采用简化计算方法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