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选项C、D,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银行应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归纳记忆:多了不受理、少了按实际。

拓展练习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知识点拓展】
各行为所附条件效力对比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知识点拓展】
支票的记载事项:
1.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2.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3.相对记载事项:出票地未记载的3选1(营业场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付款地未记载的为营业场所。

选项A,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委付票据,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出票人在支票不获付款时,承担票据责任。因此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由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选项B,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者不获付款时应承担票据责任。选项C,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选项D,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承担付款义务。
【知识点拓展】
票据责任人:


选项A,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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