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提醒学员注意法律用语当中“可以”与“应当”的区别。比如“应当从轻处罚”就是法官必须从轻处罚,而“可以从轻处罚”就是法官可以不从轻处罚,也可以从轻处罚。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知识点拓展】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①不满12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②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④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拓展练习
选项D,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A、B、C,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除外)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知识点拓展】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先看年龄,再看精神状态: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年龄<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16≤年龄<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选项A、B、C、D均为正确表述。
【知识点拓展】
1.法人相关要点
①法人的概念与成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②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③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④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⑤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法人设立中的责任承担
①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②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③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④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选项A、B,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中,题干已表明选项中的自然人精神状态均属正常,在判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时仅将其年龄作为依据即可。考生应关注8周岁、16周岁和18周岁三个年龄,同时注意选项中可能出现的“以上”、“不满”等修饰性词语,特别识记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同时满足年龄和劳动收入两个条件的情况。
【知识点拓展】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先看年龄,再看精神状态: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年龄<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16≤年龄<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考生应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知识点拓展】
法律关系主体:
①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②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③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④国家。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考查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责任,考生应注意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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