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计入采购原材料的成本,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也计入原材料成本。甲企业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2 060×50+500=103 500(元)。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②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后均应计算一次单位成本,以新的单位成本核算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的存货成本+本次进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3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3×8 290+5×8 800)÷(13+5)=8 431.67(元);
10日领用10吨后结存成本=(18-10)×8 431.67=67 453.36(元);
17日购入后的平均单价=[(18-10)×8 431.67+12×7 900]÷(8+12)=8 112.67(元);
月末结存甲材料数量=13+5+12-10-10=10(吨);
月末结存甲材料成本=10×8 112.67=81 126.70(元)。
【知识点拓展】
移动加权平均法:
(1)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2)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3)公式: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需要作价税分离,不含税价款=含税价款/(1+适用税率)。所以销售材料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5 926.85÷(1+13%)=5 245(元);
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应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4 200×(1+2%)=4 284(元);
销售材料应确认的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5 245- 4 284=961(元),选项A正确。
【知识点拓展】
1. 发出材料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2.生产性企业销售材料,应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销售商品,应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3.影响损益的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处置损益”等。
[注意]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
【知识点拓展】
1.毛利率法(批发企业)
计算公式:
①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②销售净额 = 销售收入 - 销售退回 - 销售折让
③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④销售成本 = 销售净额 - 销售净额×毛利率
= 销售净额 ×(1-毛利率)
⑤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 + 本期购货成本 - 本期销售成本
2.售价金额核算法(零售企业)
计算公式:
①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总差价/总售价×100%
②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 本期商品销售收入 × 商品进销差价率
③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 本期商品销售收入 - 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④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 + 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对象摊销。例如管理部门领用的,计入管理费用;基本生产车间领用的,计入制造费用;专设销售机构领用的,计入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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