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知识点拓展】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注意]出售时若有应收未收的股利或利息,应从贷方一并转出。

拓展练习
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2 830-126=2 704(万元),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26万元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相关交易费用4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注意:这里是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4万元,不包含在2 830万元里面。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 704
应收股利 126
投资收益 4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 834
【知识点拓展】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取得时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取得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支付的价款)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支付的交易费用)
[注意]: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2.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冲减投资收益,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

3月20日,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冲减投资收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100×8)
投资收益2.5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802.5
6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10元/股,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100×(10-8)]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800+200=100×10=1 0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取得时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取得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支付的价款)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支付的交易费用)
[注意]: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2.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冲减投资收益,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投资单位收到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确认为应收股利,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知识点拓展】
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时有两种情况:
1.企业收到支付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2.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方应该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该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购入股票的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
应收股利 3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06
支付交易费用的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 0.1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0.1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其他货币资金都是资产类科目,购入时,资产类科目内部增减,对资产总额不产生影响;支付交易费用时,资产减少0.1万元,收益减少0.1万元,资产总额减少0.1万元。因此,选项C正确。
【知识点拓展】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取得时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取得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支付的价款)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支付的交易费用)
[注意]: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2.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冲减投资收益,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1+6%)×6%=(25 000 000-23 200 000)÷(1 +6% )× 6%=101 886.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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