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未分配利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配

一、股东权益(或称所有者权益)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要求权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 实收资本(或股本)
定义: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本”)。
实务要点:需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确认,非货币出资需评估作价。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 资本公积
定义:非经营积累形成的权益,包括: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投资者出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如股票发行溢价)。②其他资本公积:如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股份支付等。
不可分配:资本公积一般不得用于利润分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6条。
3. 其他综合收益
定义:未通过利润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例如: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如OCI类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套期保值有效部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
后续处理:部分项目可在满足条件时重分类至损益(如处置金融资产时)。
4. 盈余公积
定义: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分为:①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②任意盈余公积:由股东会或公司章程自主决定提取比例。
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扩大经营。
依据:《公司法》第166条及企业会计准则。
5. 未分配利润
定义:企业累计未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扣除盈余公积和分红后的剩余部分。
特点:可自由支配,但受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限制(如分红条件)。
6. 库存股(减项)
定义:企业回购自身股票但未注销的部分,作为权益的抵减项列示。
影响:减少所有者权益总额。
案例:某上市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表显示:股本1亿元(普通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因外币折算亏损),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0万元,库存股-1000万元(回购未注销)。
股东权益总额 = 1亿 + 5000万 - 200万 + 3000万 + 6000万 - 1000万 = 2.28亿元。
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税法规:
1、法定条件
企业有可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为累计正数(即税后净利润扣除盈余公积后的余额),且当期无亏损需弥补。依据:《公司法》第166条,公司分配利润前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完成法定提取:必须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若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要求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需优先提取。
符合资本维持原则:分配后不得导致企业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避免损害债权人利益)。
特殊情形:上市公司还需符合证监会关于分红比例的规定(如近三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
2、程序性条件
股东(大)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例外: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可依章程约定执行。
无法律限制:若企业处于债务违约、破产重整或司法冻结等特殊状态,可能被限制分配。
3、实务中的特殊情形
以前年度调整:若发现前期差错需调整未分配利润(如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需重新计算可分配金额。
税务合规:分配利润时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或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间分红免税)。
公司章程限制:部分企业章程可能规定更高比例的盈余公积提取或分红条件(如科技型企业保留研发资金)。
【案例】某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已提足。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0万元;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剩余150万元留作未来发展。
合规性分析:分配前未分配利润(500万)>提取与分配总额(350万);净资产>注册资本,无债务违约,决议程序合法,分配有效。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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