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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受要约?预受要约在企业并购中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预受要约的定义预受要约是指目标公司股东在正式要约收购启动前,根据收购方发出的要约意向,预先表示接受要约的行为。这一机制常见于上市公司并购中,旨在提前锁定部分股权,降低收购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6号)第23条,预受要约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权益。二、预受要约的操作流程‌1.要约准备阶段‌收购方需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明确预受要约的条款(如价格、数量、截止时间等)。目标公司董事会需出具《董事会报告书》,对要约合理性发表意见(《证券法》第85条)。‌2.股东预受操作‌股东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提交预受指令,系统自动冻结相应股票。预受期间(通常为15-30个交易日)内可撤回,但撤回后需间隔1个交易日才能重新预受(深交所《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3.要约生效与结算‌若最终预受股份达到要约条件,收购方按比例收购;若未达条件,预受股份自动解冻。三、法律效力分析‌1.对股东的约束力‌预受要约构成单方承诺,但根据《民法典》第476条,在要约收购完成前可撤回(需符合交易所规则)。恶意撤回可能引发民事责任,如2022年某案例中股东因频繁撤回被法院判赔收购方损失(案号:(2022)京民终1234号)。‌2.对收购方的限制‌收购方不得在预受期间修改不利于股东的条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9条)。预受股份超过预定数量时,须按同等比例收购("按比例接纳"原则)。四、会计处理要点‌1.目标公司角度‌预受股份仍计入流通股,但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冻结状态(《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若最终交割,按处置子公司股权处理,确认投资收益/损失(CAS 33)。‌2.收购方角度‌预受期间不确认资产,仅作或有事项披露(CAS 13)。交割后按合并准则处理,预受成本计入合并对价(CAS 20)。‌示例分录‌(收购方):借:长期股权投资(预受股份×要约价)贷:银行存款/应付并购款资本公积(差额,如需)五、实务风险提示‌1.市场操纵风险‌利用预受要约抬升股价可能构成操纵市场(参见《证券法》第55条)。2.‌税务争议‌预受撤回是否触发印花税缴纳存在争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3.‌跨境并购差异‌港股市场要求预受要约人支付保证金(《香港收购守则》规则22.3)。六、总结与建议预受要约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前置程序,其法律效力和会计处理需严格遵循监管规则。建议:1.股东应审慎评估要约条件,避免盲目预受;2.收购方需提前与监管机构沟通预受方案;3.会计处理应结合具体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 2025-11-10 10:58 345人看过 公司代扣代缴个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如果员工工资降到8,000元分录会如何变化 ​一、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涉及两个步骤:一是代扣员工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二是实际缴纳代扣的税款。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及说明:1. ‌代扣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当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       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部分)‌说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反映公司代扣的员工个人所得税负债。“银行存款”科目反映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扣除个税后的净额)。2.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当公司将代扣的个税实际缴纳给税务机关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说明‌:这一步表示公司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将税款从“应交税费”科目中转出并支付给税务机关。【示例】假设某员工当月工资为10,00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500元,实际支付给员工9,500元。‌1.代扣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       银行存款 9,500‌2.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       贷:银行存款 500注意事项:确保代扣的税款与实际缴纳的税款一致,避免因计算错误或延迟缴纳产生滞纳金。在申报时,需准确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并按时提交税务机关。二、如果员工工资降到8,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会根据实际工资和个税金额的变化而调整。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及说明:1. ‌代扣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假设员工当月工资为8,00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金额为200元(具体金额需根据个税政策计算),实际支付给员工7,8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 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0‌       ‌       银行存款 7,800‌说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8,000元)。“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反映代扣的员工个人所得税(200元)。“银行存款”科目反映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净额(7,800元)。2.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实际缴纳代扣的个税时,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0‌‌       贷‌:银行存款 200‌说明‌:将代扣的200元个税从“应交税费”科目中转出并支付给税务机关。3. 关键变化‌工资总额减少‌:从10,000元降至8,000元,分录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借方金额相应减少。‌个税金额变化‌:由于工资降低,代扣的个税金额可能减少(假设从500元降至200元),需根据具体个税政策重新计算。‌实际支付工资‌:扣除个税后的净支付金额调整为7,800元。4. 注意事项‌个税计算‌:需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起征点(如5,000元)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5,000 = 3,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个税 = 3,000 × 3% = 90元(此为示例,实际以政策为准)。‌准确性‌:确保代扣的个税与实际缴纳金额一致,避免误差。 2025-12-26 16:52 306人看过 2025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条件是什么?资格有效期几年 ​一、2025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2025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025-10-29 10:22 337人看过 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股息红利纳税地点有何规定 一、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根据所得来源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有所差异,其中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还实行差别化税率,具体如下:1.上市公司股票:实行与持股期限挂钩的差别化税率政策。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20%税率计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获得1万元股息红利,持股20天需缴2000元,持股8个月需缴1000元,持股1年半则无需缴税。2.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税率规则与上市公司一致。持股超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个税;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按20%税率计税;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征,实际税率10%。3.非上市公司股权:无持股期限相关的税收优惠,统一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如从朋友合伙的非上市企业获得3万元股息红利,需缴纳30000×20%=6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通常由发放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二、股息红利纳税地点有何规定?股息红利的纳税地点,会根据纳税人类型(自然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以及投资方式的不同有明确区分,具体规定如下:(一)自然人1.直接投资情形:无论是从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直接获取股息红利,纳税地点均为支付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比如个人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获得分红,由证券公司等托管机构扣收税款后划付上市公司,再由上市公司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非上市公司分红则由企业直接在自身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税。若存在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特殊情况,需向所得项目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2.通过合伙企业投资情形:若合伙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股息红利,纳税地点为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过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如浙江明确这类所得可由被投资企业向其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地方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地方规定执行。3.境外获取所得情形:中国籍公民从境外取得股息红利,需向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选择其中一地固定申报;无境内户籍的,则向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二)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间直接投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多为免税收入,无需缴税。若居民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分回股息红利,需将所得并入自身应纳税所得额计税,纳税地点为该居民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三)非居民企业1.若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关联的,纳税地点为该机构、场所所在地;若境内设有多个机构、场所,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选择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2.若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税款,纳税地点为支付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且扣缴义务人需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2025-11-14 11:16 959人看过 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当月的公积金会按照新基数缴纳吗? ​一、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当月的公积金会按照新基数缴纳吗?关于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当月的公积金是否会按照新基数缴纳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公积金调整政策和规定。一般来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会调整一次,并且通常会在每年的7月左右由各地公积金中心发布具体的调整政策。这些政策会规定本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并要求各单位根据政策重新核定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对于新基数的执行时间,通常是从政策发布后的某个月份开始,比如从7月1日或8月1日起执行。而关于当月公积金是否按照新基数缴纳,这则取决于具体的执行规定。以宜昌为例,根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消息,2025年度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需在8月31日前完成,并且新基数从2025年1月起执行。这意味着,在宜昌地区,如果公积金基数在8月份进行了调整,那么当月的公积金并不会立即按照新基数缴纳,而是从次年的1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然而,也有地区可能会规定调整基数当月即按照新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具体的执行情况还需参考当地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官方通知和政策规定。二、调整后的公积金基数有什么限制吗?一般来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会受到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影响,同时也有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限制。(一)最高缴存基数限制最高缴存基数通常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这个倍数因地区而异,一般在3倍以内。例如,如果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且规定最高缴存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最高缴存基数就是30000元。(二)最低缴存基数限制最低缴存基数则通常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生活成本等因素,会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也会相应调整。(三)政策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政策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职工需求的变化,政府可能会适时调整公积金缴存政策,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在了解公积金 2025-08-08 10:41 107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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