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都具体有哪些政策

2025年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减轻中小企业税负,促进其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 起征点优惠: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月销售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按次纳税300元至500元)免征增值税。
2023年至2027年期间,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按季纳税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扣除销售不动产后未超标准的部分也免征。
2. 征收率减免: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其他增值税优惠:
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这一优惠。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规定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 个体工商户减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四、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 设备器具扣除: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 特区政策:
海南自贸港等特定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3.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
2019年至2024年期间,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地方收入部分各省在50%幅度内减征。
4. 教育费附加等免征: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纳税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5. 特定行业税收优惠:
图书出版、电影电视产业、供热企业、伤残人员用品企业、艾滋病防治药品等行业也享有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2025年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以及特定行业和地区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中小企业税负,促进其健康发展。企业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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