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问答 / 详情
相似专业问答 更多
未达账项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什么是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尚未接到凭证因而未登记入账的款项。以下是关于未达账项处理方法的详细解答:一、未达账项的类型及处理方法未达账项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每种情况都有其特定的处理方法:(一)‌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情况说明‌:企业已经收到款项并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关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企业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加上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款项,以调整银行对账单余额,使其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相符。‌案例‌:某企业收到客户交来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10,000元,企业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该支票,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加上这10,000元。(二)‌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情况说明‌:企业已经支付款项并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关付款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同样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减去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款项。‌案例‌:某企业开出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5,000元,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企业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该支票,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减去这5,000元。(三)‌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情况说明‌:银行已经收到款项并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相关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加上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案例‌:银行收到某客户交来的汇款,金额为8,000元,并已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加上这8,000元。(四)‌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情况说明‌:银行已经支付款项并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相关付款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减去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案例‌:银行代企业支付了水电费,金额为2,000元,并已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减去这2,000元。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企业用来核对银行存款账目,并调整未达账项的一种工具。其编制步骤如下:1.‌收集资料‌:收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资料。2.‌对比账目‌:逐笔核对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账目,找出未达账项。3.‌编制调节表‌:根据未达账项的类型,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或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编制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4.‌核对平衡‌:调整后的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应与调整后的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等。 2025-08-29 11:02 443人看过 国有士地转让税费多少?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何不同 一、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多种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等,具体税费种类和计算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以下是常见的税费种类及计算方式:‌1、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额计算缴纳。增值额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具体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至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至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2、契税‌一般按照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税率通常为3%至5%,具体税率根据地区政策而定。3‌、印花税‌按照转让合同金额的0.05%缴纳。4‌、营业税及附加‌(如适用)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注:根据最新政策,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但此处仍按原文表述,实际应关注最新税收政策)。还需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一般为7%、5%或1%)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5‌、其他费用‌可能包括登记费、交易服务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和缴纳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6、注意事项国有土地转让税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和税率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而有所不同。二、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相关政策适用以及税务处理细节上存在明显差异:1、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纳税人转让此时间段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下,一般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某企业2015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000万元,2024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 =(5000 - 1000)÷(1 + 5%)×5% ≈ 190.48万元 。这种计税方式相对简单,税率固定,对于一些难以取得完整进项抵扣凭证的企业来说,能减轻一定的税收负担。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一般为9%,具体根据最新政策)计算,进项税额则是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以及后续相关业务中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比如,某企业2017年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80万元(假设税率为9%)。2025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8000万元,则销项税额 = 8000÷(1 + 9%)×9% ≈ 660.55万元,应纳税额 = 660.55 - 180 = 480.55万元。一般计税方法虽然计算相对复杂,但如果企业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能有效降低税负。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如果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扣除。同时,在计算增值额时,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及附加等也可以按规定扣除。例如,某企业转让2014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6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为120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共计30万元。则增值额 = 6000 - 1200 - 30 = 4770万元,后续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同样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可按规定扣除。不过,由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在计算收入时,需要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比如,某企业转让2018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含税收入7000万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不含税收入 = 7000÷(1 + 9%)≈ 6422.02万元。在计算增值额时,以不含税收入为基础进行各项扣除后确定。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3、税务处理细节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税务处理上,由于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按照规定的征收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出应纳税额并申报缴纳即可。同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取得时间较早,相关凭证可能存在不完整等情况,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和处理。例如,某企业转让早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取得土地的票据遗失,税务机关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了扣除项目金额。资料引用来源: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进项税额的管理和核算。要确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认证和抵扣。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方面,由于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也需要更加精确,与增值税的计算相互关联。例如,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开发成本时,对于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准确分摊和扣除。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具体规定。 2025-08-29 11:22 487人看过 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 ​一、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二、那年度中间符合条件后怎么申请这一优惠?(一)‌准备材料‌在申请税收优惠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员工人数和劳务派遣人员的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你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二)‌填写申报表‌接下来,需要填写相关的申报表。你可以在税务机关的官网或者税务大厅领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和财务数据。确保所有信息都准确无误后,提交申报表。(三)‌提交并等待审核‌提交申报表后,税务机关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你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解释。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2025-07-25 10:53 395人看过 无形资产包括哪些?无形资产中哪些可以进行摊销处理 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专利权‌: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但具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或知识(如生产工艺、配方等)。‌3.商标权‌: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等。‌4.著作权(版权)‌: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5.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取得的对土地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需注意与“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区分)。‌6.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或企业授予的特定经营权利(如水电、烟草等专营权,或连锁店加盟权)。7‌.软件‌:企业购入或自行开发的用于生产经营管理的计算机软件。‌8.商誉‌:仅在企业合并时确认,代表购买成本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自创商誉不得确认)。补充说明:①‌可辨认性‌是无形资产的核心特征,需能够与企业其他资产分离或源自合同性权利。②‌非货币性‌意味着其未来经济利益不固定或不可确定。③常见的排除项:客户关系(除非合同明确)、人力资源、内部品牌等。二、无形资产中可以进行摊销处理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能够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应当在该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具体包括‌:专利权(通常按法定保护期或经济寿命孰短摊销);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摊销);商标权(续展后可延长摊销期);著作权(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有效期摊销);特许经营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摊销);土地使用权(按使用权剩余年限摊销);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摊销,通常3-5年)2‌.不得摊销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部分商标权、永久性特许经营权),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不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商誉‌(仅在企业合并时确认,不摊销,但需定期减值测试)。3.摊销方法:通常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其他能反映经济利益消耗模式的合理方法(如产量法)。 2025-11-04 10:56 232人看过 制造费用按什么比例摊销到成本?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一、制造费用的摊销比例和方法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来综合考虑和选择。通过合理的摊销方法,可以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摊销方法及其适用场景:‌1、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产品之间的劳动力交叉情况较少的情况。‌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人工工时为分摊基准,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例如,某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总工时为1000小时,其中A产品占600小时,B产品占400小时,则制造费用按6:4的比例分配。‌2、工资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场景。‌计算方式‌:按照直接人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分摊制造费用。假设某月直接人工工资总额为50万元,其中甲产品30万元,乙产品20万元,则甲分摊60%的制造费用,乙分摊40%。‌3、机器工时比例法‌:‌适用场景‌:适用于自动化程度高的制造业,或产品的制造几乎只由机器完成的情况。‌计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分摊依据,计算各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如某车间当月机器总工时为2000小时,其中生产C产品使用1200小时,D产品使用800小时,制造费用按3:2分配。4‌、直接成本比率法‌(或材料成本比例法):‌适用场景‌:适合原材料成本占主导的行业。‌计算方式‌:以产品消耗的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计算分摊比例。公式为:某产品分摊比例=(该产品材料成本/当期材料总成本)×100%,实际分摊额=比例×制造费用总额。5‌、其他方法‌:还包括算量法、系统性分摊法、标准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等,这些方法的具体实施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管理的需求来确定。在选择摊销方法时,应遵循“相关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所选方法能够准确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并且便于操作和实施。同时,方法一旦确定后需保持连贯性,不可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摊销方法,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原因及影响,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二、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的核心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成本会计实务,企业选择制造费用摊销方法需遵循以下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方法应简单易行,且能合理反映产品成本。‌相关性原则‌:分摊基准需与制造费用的发生高度相关(如工时、机器工时、材料消耗等)。‌一致性原则‌:方法选定后需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说明影响。摊销方法选择的实务建议:‌‌行业特性优先‌: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选工时比例法;自动化行业优先选机器工时比例法;原材料成本主导行业优先选直接材料比例法。‌简化操作‌:若企业产品单一或工艺简单,可直接按产量比例分摊(如生产单一型号产品的企业)。‌合规性要求‌:方法需符合税法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分摊的要求),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2025-09-08 12:01 693人看过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