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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史上超强初级会计干货】,之了君已经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前四章知识点汇总,今天之了君将继续为大家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两门干货汇总:第五章,又来了!小可爱们,一定要坚持学习哦!
《会计实务》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考点 1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核心考点2:合同成本
考点 3 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经济法》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 1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考点 2 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计算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
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的金额;
③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但不限于)
①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②减税或者免税收益;
③弥补以前年度(5 年内)未弥补的亏损额。
考点 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1.税前扣除项目概要
2.不得扣除项目
(1)税收滞纳金;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3)企业所得税税款
(4)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7)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考点 4 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①居民纳税人认定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个人;
②非居民纳税人标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 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1)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经
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
(2)居民个人取得①②③④项所得(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①②③④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⑤⑥⑦⑧⑨项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A.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B.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所得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③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④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
个人工商户=(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以前年度亏损)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⑤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⑥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或月收入不足4000元)=[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应纳税额(每次或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⑦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⑧偶然所得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以上就是之了君为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考试2科第五章干货内容,后面还有很多内容哦,小可爱们,请持续关注我们之了课堂网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