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选项C不当选: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选项B不当选: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不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选项D、E当选: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违法行为,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

拓展练习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A)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D)
(4)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选项B、C)

选项A不当选:相对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选项B不当选:应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审查合法性,而非执行机构。
选项D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选项A不当选: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甲立3月1日遗嘱时神志清醒,虽年老但未被宣告为无(限制)行为能力人,遗嘱有效。
选项B当选:代书遗嘱要求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且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例中,未交代代书遗嘱时有见证人,不符合条件,所以无效。
选项C不当选:公证遗嘱(3月10日)因公证程序完备有效。公证遗嘱的撤销需通过新的公证遗嘱或符合法定撤回条件(如甲主动修改或撤销)。行为能力丧失不直接导致公证遗嘱失效。
选项D不当选: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本案例中,甲立口头遗嘱时仅有一位见证人,不符合要求,口头遗嘱无效。

选项A当选: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执行。在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产状况。

选项A当选: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选项B当选:接受担保的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选项C当选:对内担保表决规则: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选项D当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属于法定可以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选项E不当选: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而非过半数。
选项A当选:未足额出资的股东,需补足出资+赔偿公司损失。
选项B当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C当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届认缴期限(本案5年认缴期尚未到期)股东适用出资加速到期,债权人可主张提前出资。
选项D不当选:出资加速到期专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选项E不当选:瑕疵出资股东需补缴出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选项A当选:董事会负有法定出资核查义务。
选项B当选:催缴宽限期不得少于60日。
选项C当选:宽限期届满仍不出资,董事会可决议发出失权通知。
选项D当选:失权通知发出之日,股东即丧失未出资部分股权。
选项E不当选:失权股权6个月未转让、未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并非归公司所有。
选项A当选: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选项B当选:会计账簿、凭证仅可查阅、不可复制,须书面申请+说明目的。
选项C当选:有限责任公司查账无任何持股门槛;股份公司才有门槛。
选项D当选:股东享有双重知情权,可查阅全资子公司资料。
选项E不当选:股份公司查账要求:连续180日、单独/合计持股3%以上,不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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