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回购的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选项B不当选: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选项C不当选: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选项D不当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拓展练习

选项B不当选: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选项C不当选: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选项D不当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选项C不当选: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选项D不当选: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选项A、D当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非专业服务机构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选项B、E当选: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C不当选:为了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进行保护,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选项A当选:民间借贷合同对借期利息无约定,视为无借期利息(不分主体)。
选项B当选:利息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民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选项C当选:合同明确约定逾期要付逾期利息,逾期发生,张某有权主张。
选项D当选:民间借贷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资金融通行为。
选项E不当选:民间借贷可诺成/实践、可有偿/无偿,并非一律实践、无偿。
选项A当选:以公益为目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选项B当选: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借款合同效力。
选项C当选:主有效、保证无效:保证人过错、债权人无过错→保证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当选:主有效、保证无效:双方均有过错→保证人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1/2。
选项E不当选:若保证方式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而非连带保证。
选项A当选: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选项B当选: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的排除情形。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选项C当选: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的排除情形。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则不能再行使该权利。
选项D当选: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效力。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免责。
选项E不当选: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A当选: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设立。
选项B当选:动产抵押权合同生效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C当选:房地一体原则:建筑物抵押,占用范围内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选项D当选: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转让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选项E不当选: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不自动消灭。抵押权人可证明转让损害债权的,请求提前清偿或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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