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承诺的迟延与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本题中,乙于3月18日发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3月21日),但因其他原因(邮路阻断)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3月25日),属于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选项D当选。

拓展练习
本题考核共有制度(按份共有的处分规则)。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的份额为40%,乙的份额为30%,二人合计份额为70%,已经超过2/3(约66.7%),因此甲、乙二人同意即可,无需丙、丁同意,选项B当选。
【提示】全体共有人均同意才可处分共有物,为共同共有的规则,不适用于按份共有。

本题考核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法定抵销的效力)。选项A、B不当选、选项C当选,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为非要式。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甲公司的回函属于事后同意,不影响抵销生效的时点)。选项D不当选,法定抵销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抵销的效果并非自债权成立时或债务到期时起算,而是自抵销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本题中,乙公司于2025年6月1日发出抵销通知且当日到达甲公司,抵销于当日生效。甲乙双方互负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于6月1日等额消灭。

本题考核公司清算(清算义务人)。根据规定,清算义务人,是指有义务组织公司清算的人。《公司法》规定,董事是公司的清算义务人,选项A当选。

本题考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选项A当选,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本题中,A公司(划出方)和B公司(划入方)同为甲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企业,应共同报甲市国资委批准。选项B不当选,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C公司)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选项C当选,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无偿划转事项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本题中,A公司和B公司均为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选项D不当选,无偿划转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C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题中,被划转企业为C公司,其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C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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