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1000×(1-20%)×1.2%×8÷12=6.4(万元)。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约定支付时间是8月31日,因此9-12月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10×4÷12÷10000=1.2(万元)。
(1)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应缴纳车船税=(10×12×100+4×6×100)×3÷12÷10000=0.36(万元)。
应缴纳印花税=1000×0.5‰+4000×0.5‰+300×0.3‰=2.59(万元)。


(1)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 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王某可以扣除的企业年金=4000×3×4%=480(元)。代扣代缴的企业年金未超过扣除限额,据实扣除。
(2)2024年甲公司累计应预扣预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15000×12-5000×12)×10%-2520=9480(元)。
(1)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90-80=10(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系数210。
(2)应纳个人所得税=(90-80)×10000×10%-210=9790(元)。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王某享受“六税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房产税。
(3)王某2024年出租住房应缴纳房产税=4150×11×4%×50%=913(元)。
(1)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24年2-11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50-913÷11)×(1-20%)×10%×10=3253.6(元)。
(1)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王某2024年12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50-913÷11-800-800)×10%=246.7(元)。









或Ctrl+D收藏本页